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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30小时被抓捕归案

2016-03-16 10:31:47 来源: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最专业合肥刑事律师和刑事犯罪律师 浏览:73

       3月2日6时50分许,305省道19KM+700M处发生了一起普通两轮摩托车撞伤行人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置伤者于不顾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随后,因伤者错过了最佳施救时间,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月13日,记者从隆昌县交警大队得知,接到报警后,隆昌(微博)交警根据有限的线索,经过30个小时的奋战,成功将肇事司机王某抓获。 
      老太被撞伤 错过抢救时间 
       3月2日7时15分,隆昌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305省道19KM+7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已逃离事故现场。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现场只看见一位老太太躺在道路边的竹林处,其头部受伤严重流血较多。情况危急,民警立即将伤者抬上已赶到的120救护车。
随后,民警在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老太太所躺位置属挪动现场,现场遗留有猪儿粑、工具刀、一小块车身红漆碎片、摩托车右侧反光镜、一张名片等物品。同时,从县人民医院也传来消息,老太太伤情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3月2日下午,伤者因伤势过重,经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伤者死亡,事情的严重性就变得不一样了。交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针对现场所获得线索和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研究,有利的线索很少。3月2日19时许,专案组再次召开侦破会,五个工作小组汇报了工作情况:第一组在“名片”上,找到名片上的当事人了解情况,未获得有价值破案线索;第二组在“碎片、反光镜”上,由于信息量较少,锁定的摩托车车型较多,未有较多有价值的线索;第三组在“猪儿粑”上,现场查明此遗留物品是隆昌南街方向一家的“猪儿粑”,并通过附近监控发现带黑头盔驾驶员驾驶一辆摩托车出现;第四组在“必经路口监控”上,发现有一辆带黑头盔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与事发时间相当吻合,由于天气条件,但无法看清摩托车号牌及车型;第五组通过走访相关证人,得知是一辆摩托车及驾驶员带有头盔。 通过专案组分析讨论认为:在南街方向“猪儿粑”店出现的带黑色头盔摩托车驾驶员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通过科技手段成功将车辆号牌锁定为川KM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锁定该车辆车主为王某。
         周密部署 肇事司机被抓获 
        3月2日晚22时许,专案组经多方打探王某确实近期在隆昌范围内活动,且现使用一辆摩托车在隆昌范围内活动,但不知道其具体动向。专案组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对各工作小组进行分工部署。 
       3月3日13时许,专案组发现嫌疑人王某在其经营的兔场中,立即将其抓获,并查获川KM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过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碎片、反光镜属川KM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零件,王某并对3月2日6时50分许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到行人后逃离事故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到此,经过30个小时昼夜奋战,隆昌大队宣布“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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