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刑事案例 >> 王非律师承办涉案海洛因五公斤公安部督办贩卖毒品案件

王非律师承办涉案海洛因五公斤公安部督办贩卖毒品案件

2015-04-18 08:41:20 来源:www.xs180.cn 浏览:61

据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7日通报,2015年3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刑警三大队成功破获 “2014.09.22”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摧毁一起以阿几、阿呷为首的特大跨省贩卖毒品团伙案件。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0人,缴获毒品海洛因5363克,冰毒45克,同时还抓获数十余名吸毒人员。 

2015年3月28日,合肥警方禁毒、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协同作战,历经6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多次辗转于安徽、四川两省5个地市之间,成功侦破“2014.09.22”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摧毁以阿几、阿呷为首的贩毒团伙,10名团伙成员悉数落网,缴获毒品海洛因5363克,冰毒45克,同时还抓获数十余名吸毒人员。该案个案缴获毒品海洛因的数量是近年来最多的。

  2014年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侦查员从三人的供述中,捕捉到一条重要线索,在本市站前路新鸿安商城附近,有几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子在暗地里从事毒品交易。责任区刑警三队立即安排侦查员对其进行暗中侦查。

2014年10月2日,瑶海公安分局成立了以责任区刑警三队为主体的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专案组的缜密侦查获悉,几名来自四川省凉山州的女子隔三岔五就会在新鸿安商城附近贩卖毒品,而且交易量较大。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援军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深入到专案组指导此案的侦查工作,并要求专案组一定要深挖细查,从源头上摧毁毒贩的窝点。2014年12月17日,公安部将该案确立为毒品目标案件。

  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员进行一番乔装打扮,悄悄注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发现这伙人行动诡异,交易时间不确定,或早晨、或中午时分、或深夜……经过连续10多天的暗中侦查了解到,在站前路新鸿安商城附近贩卖毒品的大约有10名女子,全部来自四川省凉山州,大多租住在该商城内部的一些小旅馆里或附近的城中村中,她们的毒品是一位绰号叫“马脸”的女子提供的。侦查员立即将“马脸”作为重点“关照”对象,很快便获悉,“马脸”租住在本市庐阳区双岗老街的一幢居民楼内。侦查员乔装成一名普通网民,在虚拟社会中与“马脸”交流得知,她的真名叫阿呷,1994年出生在四川省凉山州。“马脸”的货全部来自四川成都、凉山等地。

  2015年1月18日,专案组派出警力远赴成都、凉山、昭觉等地,侦查员克服人生地疏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在一些山区,不得不徒步在崎岖的山路上,加之一些地方没有宾馆旅店,每天,侦查员只得用方便面充饥,可侦查员不馁不弃,经过连续41天的暗中查访,摸清了“马脸”的毒品来源于一位名叫阿歌(31岁,四川省昭觉人)的女子。侦查员还获悉,阿歌有一个29岁的妹妹阿几,绰号叫“伍吉”,现租住在合肥,其主要任务是和“马脸”一起接收阿歌派人送过来的“货”,并再通过一些在合肥的老乡向吸毒人员贩卖。

  专案组结合远在四川省侦查小组提供的各类信息和在合肥的侦查小组开展的工作获悉,这伙人进行毒品交易时,是由“伍吉”将所需毒品量提供给姐姐阿歌,阿歌在当地备好货后,交由庞某某(女,47岁,四川省西昌市人)和王某(男,26岁,四川省西昌市人)二人,由他们携带毒品从四川省成都市乘大巴带到合肥市,交给阿歌的妹妹“伍吉”,“伍吉”留下一部分毒品伙同其丈夫阿石(男、30岁、四川省昭觉人)在合肥市贩卖,剩余部分全部交给交给阿呷进行贩卖。

  2015年3月26日,专案组获取一条重要情报,在成都市的阿歌指使庞某某和王某从成都市携带约5公斤海洛因来合肥,准备交给阿几。专案组果断决定抓住这一次交易的时机,对这伙人收网。

  3月28日上午11点钟左右,专案组又接到在四川省侦查小组反馈来的信息,庞某某、王某乘坐的大巴车已从河南省商丘进入安徽省境内。专案组当即安排警力提前在阜阳高速路口守候,待目标出现后,一路跟随来合肥。当日下午6点钟左右,在合肥市客运东站门口附近,正当阿几、庞某某、王某等人在交易毒品时,被早早守候在四周的侦查员一拥而上,瞬间将他们控制住,当场查获海洛因5106.5克。

与此同时,专案组又分别在瑶海区长淮新村、合钢老医院宿舍、庐阳区双岗老街等地将阿呷、阿石等人一一擒获,并在他们的住处查获248.13克海洛因和6.18克冰毒。至此,四川到合肥的一条贩毒通道被彻底瓦解。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王非律师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阿呷及其家人的委托,担任阿呷的辩护律师。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是全国领先、安徽首家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非常大的优势。

王非律师曾在2009年办理安徽省阜阳市张某涉案25公斤贩卖毒品案件。当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死刑立即执行,王非律师作为案件的二审辩护律师参与了案件二审的辩护。在二审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王非律师表示,依据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案情特别复杂,涉案的毒品数量也非常大,犯罪嫌疑人特别是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会面临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但是最终对犯罪分子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是要结合整个案情、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其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确定的。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