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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抢劫的哥被判抢劫罪入狱五年

2016-03-01 09:47:31 来源: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最专业合肥刑事律师和刑事犯罪律师 浏览:59
   施某是庐江县居民,出生于1999年10月。2015年2月3日下午,施某因无钱可花,便携带水果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到庐江县庐城镇伺机抢劫。
  次日夜里2时许,施某在路边发现李某驾驶比亚迪牌出租车等客,借口让李某将其送到郭河镇,伺机在路上抢劫。当车行至郭河镇时,施某要求停车,待李某将车停下,施某将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拿出,威胁李某交出钱财,惊魂未定的李某赶紧将口袋内数十元人民币交出。
  施某见只有区区数十元,恼羞成怒,持刀刺向李某,将李某脸部、背部等部位刺伤,李某下车往外跑,施某则持刀在后追,追上后,又在李某头部等处挥砍数刀,致李某昏迷,施某趁机将比亚迪轿车开走。
  后经诊断,李某伤情为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刀砍伤。经鉴定,被抢轿车价值40213元;李某伤情属重伤二级。近日,庐江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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