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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时许,一辆小型汽车在龙潭中路被交警例行检查。询问中,民警闻到驾驶人严某明显有酒气,即令其下车接受酒精现场检测。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某顿觉冤枉,“我只吃了醉虾,根本没有喝酒,怎么会是饮酒后驾驶呢?”原来,严某当晚在酒店因喜欢醉虾这道菜,连续吃了几盘,没想到吃到了“饮酒”标准。民警当场告知:醉虾中含有酒精,过量食用后驾驶,一样构成酒驾。
此情形引来许多市民围观,民警当场以案释法:“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若检测到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酒后标准的,就可认定构成酒后驾驶违法。至于是饮酒,还是摄入含酒精的食品、饮料及药品等情形,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没有影响,处罚将不可避免。”目前,警方已对严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