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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15时许,无为县交警大队福渡中队民警巡逻至该县白茆镇林黑路处时,发现一女子骑着摩托车迎面驶来没有戴头盔,民警遂拦下该车检查,正当民警对翟某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时,一股浓浓的酒气从该女子身上散出,随即,民警拿出随车携带的酒精测试仪对翟某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为78mg/100ml(醉酒标准为8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中队作出处理。
据翟某交代,中午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吃饭,席间经不住朋友劝的她便喝了几瓶啤酒,散席后,翟某想想自己是个女的,交警在路上不会检查自己车子的,抱着侥幸的她,驾驶自家的摩托车没行驶多远便因未带头盔被巡逻交警拦下检查,并当场被查获为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