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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连续与两辆轿车相撞 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4-01-10 17:01:12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合肥工伤律师|合肥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276

11月8日晚上8时30分许,在铜陵市长江路与义安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接连与两辆汽车发生碰撞。汽车上的驾驶员与同乘人员立即将摩托车驾驶员控制住并报警。随后交警一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的警员一眼就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交警了解事情经过和固定证据后,将3名当事人带回大队处理。
经过酒精检测,两轮摩托车驾驶员丁某血液酒精含量25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带班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当晚带班领导。当班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百家乐,立即安排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血液送检、制作询问笔录、询问证人等工作。11月11日,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显示,丁某血检结果是1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按照新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本文来源于:www.xs18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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