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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016-10-09 06:52:49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74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七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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