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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人的情形以及条件

2016-09-15 08:39:03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30

  指定辩护人,指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或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的方式。
应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无委托辩护人的。
2、现场审理时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可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1、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当事人确实没有具体的经济来源,而且家庭经济情况无法查明的。
3、当事人确实没有具体的经济来源,其有能力承担的家属不愿为其垫付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的。
5、拥有外国国籍的。
6、该案件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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