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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2016-09-03 09:11:41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64

一、商业贿赂罪怎么认定

1、看行贿方的目的是否是为了经济利益。作为商业贿赂行贿方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获取交易机会。如果行贿方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就不属于商业贿赂;

2、看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不是经营者。如果行贿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争取项目、资金向上级部门行贿就不是商业贿赂。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3、看行贿是否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虽然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其目的也是为了经济利益,但不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比如经营者为打赢经济官司向审判法官行贿就不构成商业贿赂。

二、商业贿赂罪中的回扣怎么认定

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回扣是价外回扣,不包括价内回扣。价内回扣是交易双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达成购销合意,经营者为维系交易关系,主动设置“扣率”,从己方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回馈对方或其直接负责人员的款项,属于让利行为。价内回扣冲减当期经营利润,计入销项依法抵扣应纳税额。而价外回扣是经营者为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或交易条件,在价格行为之外非法设置的“返点”,是谋取相对方职务行为的犯罪成本,属于贿赂行为。价外回扣的出账和入账全都是暗度陈仓,不是合同明示的金额和结算方式。

独立经手价外回扣的,往往进入个人腰包;多人熟悉内幕的,通常流入“小金库”后进行分赃。价外回扣具有隐秘性,纯粹是打通交易环节的“润滑剂”,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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