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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分手时约定女方获120万分手费 调节后女子得到40万元

2016-05-13 10:00:49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最专业刑事犯罪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101

        日前,市民张女士找到东门街道司法所调解员杨道兵,称男子王先生欠自己120万元不愿归还,希望接受调解。杨道兵通过谈话了解到,原来张女士与王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约定如果分手王先生要给张女士120万元的分手费,因为不好意思直接写分手费,所以王先生写了一张借条给张女士。但是王先生与张女士分手之后,反悔拒绝支付这笔费用。经过杨道兵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王先生支付张女士40万元,并当场现付12万元。
  杨道兵从2004年起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调解的案件有1970多宗。他还连续五年被评为罗湖区金牌调解员。杨道兵告诉南都记者,人民调解制度相比于诉讼制度,有不收费、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由于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因此除了依据法律,还要更多地结合情理,才能让当事人接受。虽然工作很辛苦,但是杨道兵觉得很有价值。
  昨日下午,2016年人民调解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共有调委会2427个,人民 调解员12958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835人,同比去年增长了144人。专业调解室868个,比去年多了133个,其中5大类调解室共有216个。 去年至今年4月份全市共参与调解了各类纠纷案件95309宗,成功调解案件数为91205宗,调解成功率约占96%,涉及纠纷当事人25.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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