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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且拒绝归还有可能构成侵占财产罪

2013-07-11 15:40:08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合肥工伤律师|合肥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236
对于捡拾他人物品隐匿不还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记者进行了采访。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说:如果公安人员找到捡拾他人物品的出租车司机,该司机拒绝交出被其捡拾的他人物品,并且有证据证明被其捡拾并隐匿的物品数额 较大,这就构成了我国《刑法》第270条中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侵占罪)。记者翻阅《刑法》条款,《刑法》第270条对于侵占罪的规定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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