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已由贵院审理。张某,男,汉族,19××年9月2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定远县××镇××村××号,羁押前和其父亲张××、母亲徐××一起居住在合肥市瑶海区××二期××栋。
张某家庭共有七口人,父亲张××,1967年8月18日出生,母亲徐××,1967年12月16日出生,均在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从事物流工作;哥哥张××,在合肥市长江东路三里街从事汽车配件销售工作,另有姐姐张××、张××,现居住在合肥。
张某的监护人和家人遵纪守法,均没有接受过刑事处罚,在合肥市有固定住所和固定工作,张某完全可以得到有效监护和帮教。
张某监护人:
20××年××月17日
附:1、张某及其家人户口簿复印件
2、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