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8月13日,陆良县政府新闻办介绍,经公安机关对中枢小学、史家坟小学及菜园小学等学校相关人员了解核实,并对参加李勇见辅导班的女生逐一排查,确定“2013年3月17日李勇见强奸1名未满14周岁女生”,“2006年李勇见在史家坟小学对1名未满11岁的女生实施强奸,并私下协调赔偿20万”以及“2013年对4名未满11岁儿童实施强奸”的情况不属实。
陆良县政府新闻办提供的回复表明,2013年3月17日,李勇见强奸1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经家长报案后,3月19日,陆良县公安局依法对李勇见实施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依法执行逮捕。5月29日,陆良县公安局将起诉意见书移送陆良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已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全县对6名教师进行了问责,2名教师给予纪律处分。陆良县教育局进一步制订完善了《陆良县教育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教育质量实施方案》《陆良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制度》,细化了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落实了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