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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曾成杰案:尽管法律是无情,但是亲情理应受到法律的尊重和包容

2013-07-18 15:10:19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合肥工伤律师|合肥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178

杨照东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国际刑罚趋势来看,对于非暴力案件须减少、直至取消死刑。国内也是这样的趋势,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原来四个有死刑的诈骗罪罪名中取消了三个,目前诈骗罪罪名中唯一保留死刑就是集资诈骗罪。、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检察院、法院在起诉和审理案件的时候仍需要依据现行的法律。既然集资诈骗罪有死刑,如果造成损失非常严重,涉及的范围比较大,理论上可以判处死刑。
曾成杰在执行死刑后,其女儿在微博称,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杨照东表示,目前刑诉法规定,在执行死刑后通知家属,确实没有执行死刑前通知家属。不过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执行死刑前犯罪人提出和家属见面,法院应当安排。 “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要求(提前通知家属),不能说长沙中院违法,但是从人性化角度来看,假如有条件通知却没通知家属确实不够人性化”,杨照东认为,“提前通知家属更多体现出对于人和人权的一种尊重”。
 根据长沙中院的最新回应,长沙中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杨照东认为,长沙中院的理由并不充分,由于犯罪人的辩护律师都是由家属委托,如果想联系到家属并不存在障碍。法院在执行法律同时更应考虑到人性的一面,亲情作为人性应该受到法律的尊重,犯罪人已经受到惩罚,就不应该对于犯罪人的家属再造成伤害”。
 最后杨照东律师提出建议,未来我们的立法也应该考虑到人性化,立法有无可能规定在执行死刑前就通知家属,这样也会使得司法工作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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