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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扒窃案立案法律条文规定刑罚是什么

2022-06-04 21:05:13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20
内容提要:一般来说,这个公安机关对于扒窃案立案之后法律条文规定对于扒窃的刑罚规定如下:如果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则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如果涉及金额巨大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公安机关扒窃案立案法律条文规定刑罚是什么

扒窃立案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扒窃立案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来立案的,根据规定,只要实施了扒窃,不管数额、次数,就构成盗窃罪,应立案处理。具体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扒窃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

扒窃属于盗窃罪的行为之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的话对于这个扒窃多数是归类为盗窃罪来进行处罚的,至于被定罪了之后该怎么处罚则要看该当事人所涉及到的犯罪金额具体为多少,一般涉及的金额越大,其处罚力度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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