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花季少女轻信网友,投奔网友希望谋取一份工作,不料却惨遭到网友强奸。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强奸罪被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郭某通过QQ网络结识,2013年10月8日晚,李某在嘉禾县城鑫源招待所开了房后,通过QQ联系郭某,约郭某到房间谈找工作之事,郭某到鑫源招待所与李某聊了一段时间后,欲离开房间,李某却百般阻扰,随即,不顾郭某的反抗,强行与郭某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凌晨4时许,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赶到现场,才把郭某解救出来。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为交友提供了更阔、快捷的平台,但也会给双方的了解带来一定局限性,网络交友应须谨慎,特别在会面上要谨慎、理智,近年来,发生在网络背后的强奸案越来越多,足够引起网友的重视,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要随便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