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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干部以违规放牧为由处罚民众

2017-01-04 22:40:49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37

咨询案例:

  你好,我一亲戚,被乡政府干部以违规放牧为由处罚,除了交了罚款外,我亲戚还被乡政府干部从村子里直接用皮卡车强行拉至镇上,而且在拉运过程中由于车速太快。我亲戚在皮卡车后厢内摔倒碰上颈椎,经当地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乡镇干部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时间约十几分钟,皮卡车行走距离约3公里。

  最佳答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您的描述,行为人如果有法律规定的行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则应当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建议您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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