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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龄限制的犯罪行为

2016-12-28 22:06:53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47

  基本案情

  我朋友的一个孩子13岁偷了别人1300元,警察给做了笔录,取了几滴血,还照了像 ,取了指纹 并存到了电脑上了,存到了一个系统。系统上的档案会消失么?,这算不算前科 ,如果不算。这些档案会保留多久?

  相关法律解答

  无年龄限制以前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有前科的人再犯新罪应该从重处罚。

  您是不是还不了解什么是累犯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下什么是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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