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刑事法规 >> 私自购买蜂猴饲养触犯了什么罪?

私自购买蜂猴饲养触犯了什么罪?

2016-11-08 20:31:01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68

    2007年8月9日,被告人齐宏在未经国家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授权,也未办理野生动物饲养证的情况下,擅自向他人购买1只野生猴子(经鉴定为蜂猴,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饲养在其经营的服装店内用于观赏,10天后被民警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宏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蜂猴1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罪。4月30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齐宏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安徽金亚太王非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3856968158.

合肥律师180网www.hf180.cn,

安徽律师180网www.xs180.cn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