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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违法吗?

2022-05-15 17:49:48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33
内容提要: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涉嫌拘留违法,对于在法院量刑之前处于拘留状态的情形,法院量刑之后,拘留的期限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折抵刑期的。但是对于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的情形,不管被判处的是半年的有期徒刑、还是半年的拘役、管制,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后都还有剩余。
一、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违法吗?
如果拘留一年,但是宣判刑却只有半年,那么涉嫌拘留违法,有关部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判刑钱被拘留的怎么折抵刑期?
《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期间,若是有必要可以依法拘留涉案人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拘留行为必须要合法,如果出现超期拘留、或者出现拘留的程序不合法等的情形,那么拘留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公安机关就极有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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