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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常怕伤残鉴定

2022-02-10 15:32:58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184
内容提要: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认为级别评的过高,正常理赔时不予赔偿,或者打折赔偿,如果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则申请重新鉴定。在实践中,一般是由法官做主,法官认为需要重新鉴定,就需要重新选择一家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如果法官认为不需要重新鉴定,则驳回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伤者这边尽量提供有利于伤者的答辩意见,不再重新鉴定,现将答辩意见及法律依据汇总如下: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认为级别评的过高,正常理赔时不予赔偿,或者打折赔偿,如果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则申请重新鉴定。在实践中,一般是由法官做主,法官认为需要重新鉴定,就需要重新选择一家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如果法官认为不需要重新鉴定,则驳回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伤者这边尽量提供有利于伤者的答辩意见,不再重新鉴定,现将答辩意见及法律依据汇总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准许。根据上述规定,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而且当事人可依据鉴定结论提出相关权利主张,故认为单方委托鉴定不当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虽对该司法鉴定书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其他有效证据证明该司法鉴定书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二、鉴定机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具备相关资质,鉴定程序合法,所作检查详细明确,分析说明依据充分,被告要求重新鉴定申请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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