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动态 >>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五条裁判规则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五条裁判规则

2017-02-04 08:53:52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61

裁判规则一:使用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来源:曹娅莎金融凭证诈骗案

 

裁判规则二: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应认定为金融凭证诈骗罪

来源:朱成芳等金融凭证诈骗、贷款诈骗案

 

裁判规则三:伪造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授权书骗取资金的行为应认定为金融凭证诈骗罪

来源:张北海等人贷款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

 

裁判规则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换折方式支取储户资金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来源:李路军金融凭证诈骗案

 

裁判规则五:私刻公司、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伪造银行信汇凭证,骗取公司、企业银行存款的,应当认定为金融凭证诈骗罪

来源:张奇金融凭证诈骗案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