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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合伙利用收购头发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2016-11-16 00:01:58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38

  昨天,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收购头发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刑事犯罪案件,9名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刑罚。

  2009年7月,被告人阮殿峰、阮殿贺等9人预谋用假头发进行诈骗,并要求每个入伙的人先预交5000元作为活动经费。之后,该团伙头目就安排其中一部分人分头“挂点”即在外地旅馆住宿,谎称是收购头发的生意人,然后再安排另外一部分人“送货”。在旅馆,该团伙成员当着旅馆老板的面用假头发与“挂点”的人进行交易,取得旅店老板的信任。然后,在下次送货时,住在旅店“挂点”的人故意离开旅馆,打电话让旅馆老板帮忙代收假头发,并许诺给予旅店老板一定的提成,在旅馆老板垫付货款后,两路被告人迅即携款逃跑,将赃款分掉。

  2009年7月中旬,利用如此手段,9名被告人在中牟共作案3起,诈骗现金1万余元;在开封市作案3起,诈骗现金2万余元。同年8月中旬,9名被告人又窜至焦作行骗,共作案4起,诈骗金额3万余元。两个月内,该团伙作案10次,共诈骗现金7.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遂判决9名被告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每人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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