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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2016-09-17 08:02:37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46

《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
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量刑标准: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
五十、将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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